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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一农民工,2009年3月承包了本村村支书的房屋建造,建好后多次索要工钱都未结清。到2011年2月发生争执,被村支书叫来他儿子用刀从背部连通三刀,造成我(1)创伤失血性休克(2)开放性胸部损伤,右侧血气胸,右肺裂伤,左侧血胸(3)左肩股裂伤(4)肋骨骨折。手术伤口排异,现住院五个月伤口都未好。想问律师这可造成什么伤害?我们能追究他们的什么责任?人家借有亲戚在检察院,不管不问的,已花费十几万元都是东拼西凑的,所在地的派出所也在拖延,我们该怎么办?

仲裁 2011-08-20 08: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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