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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房属于使用权(每月交房管费),房主是我,父亲属于同住人.想问一下,如果父亲在外有私生子,父亲过世后,私生子有权继承部分房产吗?ps:私生子在户口簿中没有名字的

其他 2020-04-21 18:01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使用权房不属于可继承的遗产,无论婚生子私生子都无权主张继承使用权房;如你父亲没有遗嘱、私生子有证据证明亲子关系,私生子有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 公房不是自己的财产,没法继承。如果你父亲有遗产,私生子依法有继承权。
  • 私生子和婚生子有同样的继承权。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 1、私生子,在法律上称为非婚生子,他享有和婚生子同等的继承权,并且不得被人歧视;2、孩子的出生证明、DNA鉴定报告都可以帮助其确定身份;3、法律依据:1)《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2)《继承法》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 使用权房不能继承。
  • 使用权房是不能继承的!
  • 使用权房无法继承
  • 私生子享有和婚生子同等的权利和地位
  • 公房不能继承
  • 使用权房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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