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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律师你好:我是大冶公司一名员工,近期想离开公司。原公司原是由几家国营大型企业控股的合资公司。2016年完成改制,成了一家民营企业。改制时公司不留用大部分员工都进行了买断工龄,留用的人员公司不予买断,在没有解除原公司合同的情况下,公司强行要求跟新公司签订新合同。由于多方面原因,我想离开公司,请问 律师我能向现有公司提出买断工龄吗。

合伙企业 2018-04-02 18: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请问您在原公司的工龄有多久?一般情况下,如果您不愿意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离职,同时要求给付补偿金的,具体以每工作一年的工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应当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 你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你之前有没有劳动合同,社保,工资怎么发放 工作多长时间了 如果你方便的话,请来电说,具体情形你可以通过我个人页面下的号码联系我近一步免费咨询,希望可以帮到你。 看到你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你的咨询,敬请谅解。
  • 工作了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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