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从我姐那里转租了一间门面,两年合同到期,押金6000,月租3800因为是自家人,之前转租时候,他说合同不见了,我们一直没有在意合同,直到合同到期后,我们拿着押金条要求房东退还押金,然后房东拿着合同说我们违反了合同协议不退还押金,说第二年是每个月加200,就是应该说我们在第二年应交给他每月4000块的房租,可第二年我们是一个季度交都交一年了,房东也没有说什么,直到退还押金,他才告诉我们,然后他把门面又租出去了,我们就不让那个另外一个租客开业,是因为他还没有退还我们押金,现在房东要起诉我们,影响他们租房,要我们赔偿,每天一千元,我现在可以要怎样维权?应不应该不交那200块1个月的房租?

其他 2018-04-03 10:3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桂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