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2005.3.4领取的结婚证,2008.6.11生育女儿一个,,,2010.8.22发生意外造成右胳膊骨折,盆骨五处骨折,9.21日出院我我没有回自己家进行疗养,没人照顾,我在哥哥家,2011.3回到家中,其间我的前夫就来看望过四次.今的三月我因为考虑到孩子的问题我就忍气搭的自己回去了,回去后他也没有关心过我,我们一直是谁也不理谁的状态,7.10在一次争吵之后我提出了离婚,对方就要求离婚净身出来.7.11办理离婚,离婚时我的伤还没有养好还是属于病患时期,时值今日我仍然没有去上班伤没养好,现在住在我二姐的空房子里,本身当初协议为我自愿放弃所有财物,放弃房屋(房子是他2003年按揭购买的,结婚后我按揭了一年多后面都是他按揭的,每年物业暖气都是一人一年支付),孩子归男方扶养,为每周探视,我不付扶养费,我至今还没有上班.现在他不让我看孩子,我想把孩子拿来自己扶养,你说孩子能判给我扶养吗,我现在能上班了我准备九月就上班的,我是否能从他那里重新分割财产,争取自己的权益呢,望回复

离婚 2011-08-20 23:3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第一;你现在的状况是否有能力抚养孩子呢 第二;房子是他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按揭部分是夫妻共有财产应该平均分割,但是你在离婚协议中已经全部归他了,如果没有证据来证明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有欺诈或胁迫等具体情况,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鲁木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