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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进的公司做会计,当初约定试用期1个月,没有签订合同。由于个人原因现在想要辞职,于7月4日递交辞工单(未留原件和复印件),和总经理口头约定2个月后走(无人证明),7月份的工资还没发,现在约定的两个月到期了,但是总经理不批,那么,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顺利辞职呢?还有公司只为员工买了工伤和农名工医疗保险(全部已从工资里面扣除),我是不是可以用这个理由要求立即结工资走人呢?

其他 2011-08-21 10: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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