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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犯抢劫罪被抓,身上有万多元,法院判决没有注明没收,能找抓他的公安机关要回这些钱吗的公安机关要回这些钱吗?

其他 2018-04-11 21:3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第一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 属于赃款,会被公安机关追回的
  • 你好,不可以的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 你好,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 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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