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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向咨询一下,户主为我已经过世的外婆,外婆家有4个子女,三个女儿结婚后的户口迁入丈夫户口所在地,外婆户口簿名下只剩舅舅及其所生两个儿子,由于外婆去世前没有立遗嘱,法律上将房产应该由四个子女共同所有,但是现在舅舅,想以变更户主的名义独占房屋所有权,您看他变更户主时是否需要得到其他3位子女的同意?假若他成为户主,那么剩下3个子女是否还有继承权

其他 2018-04-09 15: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其他继承人有继承权,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一般没有其他继承人同意或放弃继承,他一个人,房管部门是不作变更的
  • 你好,你说的变更户主的意思是他变更成房屋所有权人吗?未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是无法办理产权并更登记的,如果有需要请联系我,电话即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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