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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二室二厅一卫的住房,卖给买方已签订了购房协议,当时中介没有给我说明当时的房价,我签订协议之后,当天家人和孩子都不愿意了,因为让中介在二零一六年九月份提出要出售,当时中介估价六十六万,买主签订协议是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签订协议时价格每平米上涨了二千,买方和中介知道我卖亏了,他们相互推让,我退钱买方不要,他说要房,买方找他朋友调解多少添点,他朋友要求添五万,买方说他在考虑一下。我多次给买方打电话。他总是推托他忙,随后见面再谈,结果买方起诉我违约协议,要求我赔他交付的定金二倍。经双方律师调他想多要六万的违约金,请问我有理由反驳买方的要求吗?房产证是儿子名字,我代签的,儿子的身份证也是我微信以上存的转给了中介,当时儿子不在家,外地跑车,白天关机也没联系上。法院开庭我会判啥结果请问。

调解 2018-04-13 13: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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