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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好,我创建了一个电力论坛的网站,里面包括很多交流的板块,涵盖了所有的供电企业,比如说包括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北京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等板块供大家自由交流,这种属于侵犯电力公司的名称吗?属于侵权吗?再就是,里面网友上传了一些电力书籍的电子版,属于侵权吗?提前谢谢律师们了!

其他 2011-12-22 21: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解决。
  • 上传电力书籍的电子版,该网友如果未经许可,肯定构成侵权;你作为论坛的主办方,很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至于你讲的侵犯名称权问题是不构成的。
  • 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只要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即不构成侵权。 关于电力书籍的问题,如果仅仅是为了交流学习之用,并未用于商业目的,属于著作权中的合理使用范畴,也不构成侵权。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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