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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花都区秀全街马溪村,那个骨灰楼的翻新工程。3月25号就已经完工了,但是那里的管事的是南岳经济社的社长(姚州)以自己没有时间为由,不和我结这个工程的,工程款。(自己结算约为34000)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8-04-14 11: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有承包合同的话,你可以起诉法院解决工程款
  • 你好!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要看你在公司做了有多长的时间,有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购买五险一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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