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协议离婚,孩子女方抚养,男方不付抚养费,有探视权。当时只是说好孩子户口迁移,陪送归还女方,并未写到协议里,协议离婚之后,男方已各种理由推脱拒给户口本,陪送也未给,我该怎么办,可以起诉重新财产分割,要孩子抚养费吗

离婚 2018-04-16 20: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费,就财产分割,如果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法院一般不支持重新分割。
  • 离婚后如发现未分割的财产,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孩子的抚养费也可以起诉要求增加。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