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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与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无理由的把我辞退了,我可以按劳动法要求他支付我每月两倍的工资和无理由辞退我的赔偿吗?

其他 2018-09-22 20:3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要看单位作出辞退行为是否合法以及辞退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如果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如果你们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仲裁请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本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如需进一步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 可以申请仲裁的.....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当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赔偿金。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 1、代通金要求合理; 2、非法解除合同的双倍赔偿金也合理;单位应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支付你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3、补缴社保要求合理;但“赔偿我这段时间空窗期的赔偿费”不会得到支持,因为2、中的经济补偿就是对你空窗期的补偿,只不过因为单位违法解除,要支付你双倍的经济补偿; 6、支付6月份工资要求合法。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你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 上班多久了的
    【追问】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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