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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合同有不有赔偿

其他 2020-06-08 07:5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合同谈判技巧
      1、掌握谈判议程,合理分配各议题的时间
      2、注意谈判氛围
      3、避实就虚
      4、尽量让对方先提意见。
      5、谈判中密切注意对方的言语、神情动态。
      6、针对对方的立论、依据,尽量利用已方所准备的资料中已有的证据反驳。
      7、谈判中不要一开始就将标底和盘端出。
      8、适时运用回避手段。
      9、要对对方表示友善,使对方熟悉和信任自己。
      10、更多地强调双方利益的一致性。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施行之后,对于劳动者拒签合同但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仲裁委操作口径也很明确:不管是否劳动者拒签的,只要用人单位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后第一个月内终止与该劳动者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都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直至签订劳动合同或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之日,如果终止劳动关系的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且对于9月18日之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也追溯累计计算。
  • 公司跟你签合同你单方面居前是没有的
  • 您好,在时效内,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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