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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和老太太分别是我的继父和母亲,两人2010结婚至今,2013年母亲病重我就搬到二老家,照顾两位老人,老头是1928年生人,母亲是1943年生人,2017年11月母亲在北京广安门医院诊断晚期肺癌,现在每月抗癌药费接近8千,老头工资6千,母亲工资3千,现在也就花老本了,在老头名下有一处两室一厅不能上市交易的央产房,老头花成本价购买的单位公房,房本登记老头个人私产房,我现在已经照顾二老快5年了,母亲的身体越来越不好,想知道以后有没有财产分割的说法,老头的子女有4位,本身我没有房产,以后我能否有居住权,麻烦您帮助和解答

其他 2018-04-21 08: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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