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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企业引导就职多年的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并签相关文件,但企业随后反悔,又想与员工续签合同,如果员工不同意。会有对应的补偿吗

其他 2020-10-16 01:03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中,若企业行为未对劳动者造成明显的影响,且用人单位采取了合理的弥补措施,劳动者处理该纠纷的理由不充分的,用人单位无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为了更好维护您的劳动权益,可以为你提供专业帮助!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看证据,劳动关系由劳动者提出的话一般无补偿。不知道你的具体情况是怎样
    【追问】首先对没有法律意识的高龄就职人员,引导性的签劳动解除合同,共同就职人员证词有用吗
  • 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对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由于劳动者辞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国家通过法规严格限制经济损失的范围,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而且当用人单位存在以上经济损失时才发生赔偿,在用人单位没有以上经济损失时劳动者也不需要赔偿。
  • 关于员工与单位劳动合同续签问题,应该在合同截止日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最迟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如果超过一个月的,中间这部分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你的问题。你的情况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为维权。公司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双倍经济补偿金。不购买的社保单位需帮你补缴
  • 如果是员工自愿辞职,或者自愿签字,则很难要到赔偿。
  • 你好,具体要看你签署的文件有注明什么原因导致离职,如果是因个人原因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追问】并非个人原因离职,而是企业以就职人员年龄大(未达退休年龄)
    【回答】你好,我具体要看一下你签署的文件内容才好认定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追问】好!谢谢
  • 你好,如果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合同了,则员工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金。
    【追问】经济补偿金是按就职年限每年一个月工资计算吗
    【回答】是的
  • 你好,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赔偿。
    【追问】怎么界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公司计划大批量与未达退休高龄人员解除合同,并逐一引导签相关非自愿离职协议的。这种情况算吗?
    【回答】你好,因效益不好或生产需要缩小生产规模而大量与劳动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优先留用老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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