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4.18日公司口头通知我19日到物控报到,我表示不接受调岗,4.19日楼下贴出我的调岗通知,4.20日我找公司说表明不接受,公司先要我写申诉,还未写,当天下午公司要求我主动提出离职,说赔偿半个月工资,我要求一个月,公司不同意,问下您怎么可以维护自己劳动者的权益,此事,公司应补偿我多少工资(月薪3500元)

其他 2019-11-06 16:22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关于调岗的约定呢?如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如果说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您主动提出离职,从法律上来讲,您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公司提起和您解除合同的,其才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根据您的工作时间确定。您好,您可以孩子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对方拒绝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您方便的话,请来电说明具体情形,您可以通过我个人页面下的号码联系我近一步免费咨询,希望可以帮到您。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
  • 您好,请问您工作了多久了?每工作一年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补偿,另外有无加班,若加班还可以主张加班费。请问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合同还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具体的案情您可以来电详说。在了解具体的情况后才能给您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在最大程度上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来电咨询是免费的。
  • 您好,你先把调岗通知拍个照片,做好证据采集工作,另外,公司要求你主动辞职是口头还是有书面文件,或是短信?你是什么时候入职的?当时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时候有为你缴纳社保?具体情况你可以跟我详细来电描述一下,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追问】您的电话打不通
  • 你好,公司属于变相与您单独解除劳动关系,您是可以要求经济赔偿的,具体赔多少要根据您的工龄而定。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建议您与我一对一咨询,我会为您提供指导!
  • 申请劳动仲裁
  •   工资支付是指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使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转变成实际所有工资的过程。  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是劳动者实际支配和处分工资的前提。为此国际劳动组织在1949年第95号《保护工资公约》原85号同名建议书中,对工资的支付保障作了规定。我国涉及工资的支付保障规定主要有《劳动法》、劳部发[1994]489号《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amp;#39;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amp;#39;据此,劳动者在工作中损坏物品,如果是因其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额,但每月扣除的数额以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为限,以保证该扣除不影响劳动者本人的基本生活。
  • 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若劳动者未同意的,用人单位调岗降薪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已经同意调岗降薪的,再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调岗需要给补偿的
  • 你好,可以去起诉公司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2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