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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8年11月离婚的,当时有两年的时间我们分居,男方不给任何家用跟孩子的抚养费,条件就是要离婚,孩子也不要,也不跟孩子来往,现在我的工作是销售收入不稳定,向其男方索要孩子的抚养费,男方不愿意,无奈的我想请问作为我这样的情况1,通过孩子的名义起诉要回抚养费,2,或者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他(因为他的收入比较稳定)

妇女儿童权益 2009-04-25 16: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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