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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离婚以后,前夫一直未付抚养费,但前夫再婚后又买了新房,但房子户名是他新任妻子的,我想能不能以房子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呢?我应该如何处理呢!急盼!(注:前夫是在另一个省买的房子,跨省了。)

其他 2018-04-27 08: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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