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骑电动车从北往南去上班,行人从东往西走,行人手里拿着火烧光顾着想吃了,走到路中间与骑电动车的来回躲,骑电动车的为了不碰着他自己歪倒车子摔倒了,而且伤的很严重,粉碎性股折,像这种事情行人是没有责任么?向事故处咨询说行人没有责任,必须相撞了他才有责任,那要是这样时候别人都会认为早知这样还不如撞他了,律师您怎么认为?

刑事辩护 2009-04-24 20: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