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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从2003年7月17日入职在一家私人企业服装厂上班至今,中间未辞职过,也未被辞过,但现在我已是47岁了,现在做得很不开心,想辞职,公司从2005年6月开始帮买了广州地区的社保,请问如现在想辞职,是否能够要求公司给我什么补贴,或者能否要求公司帮买完最后年社保,谢谢,!

其他 2018-04-28 17:3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购买五险一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追问】公司的合同都是2年一签,只给我们买了五险,没有买公积金,,您的意思可以要求公司补交2003年8月17日到2005年5月时间段的社保,对吗?
  • 你好,如果是你提出辞职,是没有经济赔偿的,你离职以后,公司是没有义务再帮你继续买保险的。
  • 你好,自己辞职一般无补偿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自离是没有补偿金的,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 如果是你提出辞职,你不可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你离职后的保险,单位没有义务承担。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公司的做法违反法律,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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