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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9日,在北京门头沟区物美双峪环岛店购买味全酸奶,当时在它店内的宣传海报上标注是(4月25日-5月8日酸奶鲜奶低温第二件5折),但是当我购买宣传海报上的所属商品味全酸奶时购买了同款不同种口味的两个,结账时并没有按照宣传海报的给予打折。请问这种情况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误导消费,应该怎么维权本人的合法权益呢?

消费者维权 2018-05-03 16: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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