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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交通事故,交警判定同责互赔,对方不与我一起去保险公司办理手续,怎么办

其他 2019-07-17 21:5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起诉解决。
  • 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要慌张。如有人员伤亡,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抢救伤员。遇有受害人伤势严重,周围人员又没有很好的抢救技能,不要随意搬动,应拨打120请专业人士抢救,防止伤者存在脊柱损伤、骨折等因错误治疗造成加重损伤。在报警救人的同时,还应给自己车辆的保险公司打电话,启动保险理赔程序。
  •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你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做出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又根据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察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受害人应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你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后看你的责任大小决定你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你可以先垫付医疗费,但不是必须的。 受害人可以你和车主、肇事车投保的第三者强制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要求赔偿损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强制保险赔偿限额范围内赔偿。
  • 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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