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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间车房现租了给人,签的合同期限为三年,每月租金为1400元,押金2800元.由于当时只写了不得拖欠租金,和违约时不退押金.他租了一年时间要求租金降为1000元,我不同意,但他这二个月来只交了1000元而且迟延付款,现我想解除合同,去换锁转租给别人要等多久才行啊?怎么样才能处理好这件事情啊?

其他 2015-08-24 10:3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按合同办理
  • 房屋转租不是房屋租赁权的转让。租赁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人与出租人之间。而在房屋转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人与出租人之间。而在房屋转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仍然承担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转租与租赁权转让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

    另外,转租合同中所规定的转租中使用收益,系以原租赁权范围为限,但经出租人特许者除外。对于转租合同中关于转租期限,我国法律未作特别规定,笔者认为,转租是以原租赁关系到为基础,具有附属性,故转租期限不应长于原租赁所余的期限。
  • 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何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房屋需要拆迁、承租人工作地方发生重大变化等等,当然,如果有这些情况发生,也应该给另一方保留必要的准备时间才算合理。
    从租赁双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为了出租获利。所以,也可以从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双方的违约责任。
  • 不履行合同并擅自转租,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
    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起诉。
  • 通知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如对方不履行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 向法院起诉.
  • 你可以先书面通知对方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支付房租的义务否则就要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然后如果到时其没有履行相关义务的就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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