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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去年10月分在公司上班,从楼梯滚下来造成股骨骨折,公司只付了医药费,我们自己还垫了一两千,出院后一直住在员工宿舍,三餐也在公司吃,但所有的生活费和日常开销都是自己出的。这里休息了半年,也拿了半年的基本工资,现在公司不准备再继续发放基本工资了,医院也不继续开休息证明,没有医院的证明公司就不让继续修养,继续修养就没有工资。但现在骨折的位置还没有全愈合,如果现在不办离职手续,直接走人,会有什么后果呢,医院会找我麻烦吗

其他 2018-05-07 20: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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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工伤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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