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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留有一个傻儿子,其他子女是否有赡养傻儿子的义务

离婚 2018-05-12 14: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其他子女是有抚养的义务的。
  • 当然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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