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丈夫婚前买房全款,婚后和我进行了房产分割协议,约定对该房产共同拥有,份额各占50%,并且找了律师事务所,有两位律师的见证书,分割协议一式三份,一份在律师事务所,两份各自的手里。 可是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请问离婚后房产属于谁?如果他离婚时不想与我分房产,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可以借口狡辩说是他父母婚前为他买的房子怎么办?(其实是他自己买的并贷款后偿还清房款),这个房子到底属于谁?这个协议上明明写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并没写是房产赠与协议,我知道赠与在未变更前是可以收回的但是房产分割协议也可以收回吗?

其他 2011-08-26 09:0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