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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里明确房产一半属于儿子,儿子15岁,但房产没有变更,此时儿子写一份把房产赠与给父亲的协议,请问这个赠与协议有效吗?离婚协议里明确房产一半属于儿子,此时儿子写一份把房产赠与给父亲的协议,请问这个赠与协议有效吗?

离婚 2019-07-12 07: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对财产问题发生争议,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在审理时,会根据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问题作出判断,如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非法事由,然后作出实体裁判,通常情况下,如果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院一般会维持协议的。关于诉讼时效问题,通常是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犯之日起计算,当然,诉讼时效还存在中止或者中断的可能,那么时间就会延长。
  •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规则】
      
    一、离婚协议书内容的规则:
      a、双方必须明确是自愿离婚;
      b、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双方自然达成的;
      c、在离婚协议书中需表达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的处理意见。
      
    二、协议书离婚形式的规则:
      a、协议书所使用的纸张必须使用A4纸张,必须使用蓝黑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b、双方需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且需要在婚姻登记员前进行签名;
      c、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清晰可变,不得私自涂改。
      
    三、离婚协议书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应?
      a、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b、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c、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得剥夺或限制双方任何一方的合法权利。
  • 需要双方到房产所在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费用到房管局查询。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遗产要么先继承,再赠与,或者就不继承也不赠与;而不能是同时不继承,又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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