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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2018年5月42日的时候发货方发了东西到物流,三号到了,因为客户没取,6号去取的时候或货物没有了,说是丢失了,一直找了4天了,没有找到,物流公司说没有保价最多赔付运费10元的3到5倍,就是最高50元,东西进货价值1714元,说是不同意的话让我们去法院告他们,怎么办呢

其他 2018-05-10 23: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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