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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交辞职报告辞职的,公司也是批了的,我是2017年4月3号去上班的,2018年3月5号交的辞职报告,按规定4月5号才能走,但是她们提前3月18号就让我走了,还差15天正好一年,我应聘的时候说工资2400加办卡提成的,可我辞职的时候公司说不干满一年要按工作的时间每个月扣200,所以他们现在要扣我十一个半月的工资,他们现在扣了我2、3月份的工资,说要半年后才算工资,我想问问我那2000多的工资能要回来吗,没填劳动合同的。

其他 2018-05-11 09: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违法。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追问】申请仲裁是要开庭的吗,我只有公司同事能证明我在那工作过,工牌什么的我走的时候都交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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