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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妈无法忍受我爸与某女暧昧交往,与我爸发生过无数次争吵。现在我爸已经搬离家1年多了。 因顾及到对我的影响,所以想现在双方写个协议,房子过户到我妈名下,然后我妈给他10万和一些家产,并经双方签字。1年后再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 我想问问各位律师, 1.这样做会不会具备法律效力?如若我爸1年之内反悔,又增加所要财产该怎么办? 2.房子是单位所分,房产证扣在单位以防私自买卖,这样的房产怎么过户?如果是签过户协议,法律认可嘛? 谢谢

离婚 2009-04-27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不具备法律效力。为防止某一方反悔,可以签订一份婚后财产协议并公证。 二、在找单位协助办理房产过户,如签过户协议最好也进行一下公证。 建议:为减少日后纠纷的发生,最好委托律师协助办理公证和签订协议。
  • 1.1年后再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不备法律效力.按新婚姻法规定办理 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有共同财产证据 是一人一半。2.司法局人民调解单位协议离婚解决,无法达成共识,上法院请求离婚。
  • 该协议不能有离婚的法律后果,但对财产处分有效,婚内夫妻双方也可以分割财产的,房产过户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只要是你们合法有产权的房子都可以过户,你们单位无权扣证,实在不行,房产证去挂失重新办一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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