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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是很明白

仲裁 2011-08-26 19:4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每一年一个月的工资
  • 就是合同到期了公司不愿和你在签订劳动合同了,就按照你工作一年支付给你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 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的,则支付经济赔偿金。协商不成的,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详细可来电咨询。
  • 用人单位终止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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