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物业只有两个电工月工资为四千,我是其中一位电工,因得罪了经理,前几天又招了一个电工其实他是想换想掉我,又没有理由辞退,因为我们已经签了劳动合同还未到期,如果无正当理是不能无故辞退员工的!若无故辞退员工按劳动法规定是要赔偿的,所以物业就找个理由说,现在增加一个员工,每个员工就要每月减掉一千块钱,现在只能拿三千!其实这是针对我的,他们也许根本就没有减!请问这符合法律规定吗?是否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其他 2018-05-14 13: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