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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朱世旗,现年五十岁,在二O0七年加入精雕科技至今,,,,,,,,,,,,,,在二O一八年,七月,感觉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得了心脏病,八月在阜外医院住院治疗,搭了两个心脏支架,休息至今,,,,,,,,,,,在五月份公司通知已休够了医疗期,不太好安排工作,协商解除我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友好协商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做出补偿,公司按双倍补偿并给出医疗补偿,,,可是在每月补偿多少,出现分歧。公司按每月最低北京工资补偿,我要求按劳动者正常工作的月工资补偿,,,因为前十二个月,我正休病假,工资是病假工资,,劳动法多次提到,劳动者工作,我休假时不是工作,,,,,,,,,,,,朱世旗,,,,,,,,,,二O一八年,五月

其他 2018-05-16 14: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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