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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没有我的委托书情况下 把房子以37万卖出 收了对方定金1万元 签订合同 约定双方违约为金房价的10% 请问我要按约定返还吗 我想 要是他违约的话 就丢掉1万元 因为收取定金只有1万 要是买房违约 我根本就拿不到 我确定这样的合同不能成立 还有说明的是 这个房产的名字 是我自己的 老公在没有我委托书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调解 2011-08-27 16: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建议先与买房人联系,告诉他房子的情况及你的想法,买房人在没有查明房屋产权情况下就签订买卖合同也有一定过错,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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