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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原公司离职前原公司帮我交了社保,但是我在月中已经办理好离职手续。下月发工资的时候原公司根据我离职月上班天数为由,让我自己交公司所出的部分,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去协商解决或者可以通过哪些法律手段去维护我的利益呢?

其他 2018-05-17 16:5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具体咨询最好根据你手上的资料进行详细评估。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追问】现在的情况是:我4月12日在原公司办理好离职手续,公司是在4月8号帮我们交了4月份社保,然后在5月15号发工资的时候他按照我4月份的上班时间8天来算,他们只交那8天公司所要缴纳部分,剩下的22天就要我们员工缴纳,也就是说我必须缴纳我自己应承担那部分以及那22天公司应缴纳的那部分金额。但是他工资又是按照4月份21天的工作日来算。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如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到当地街镇所设劳动监察中队或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为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追问】我想请问下,是否不管当月是否上完一个月,公司所缴部分都是要公司自己承担?哪怕是一天两天。还有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身监察大队投诉呢?
    【回答】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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