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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一份检查院寄来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内容大致是收到xx公安分局移送审查的xxx涉嫌抢劫罪议案的案件材料,告知我可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可是我没有过此经历,也没有遗失过身份证,请问是不是骗局?

刑事辩护 2009-04-26 2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个我的朋友也收到过这样的文件,应该不是骗局的。因为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这类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候,是要给被害人发这张告知书的。可能这件事情你经历过,只是时间太久你忘记了,如果你实在记不起来,就查询当地114,查到这个检察院的起诉科电话,将《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上案号告诉对方,查询一下是什么案件。如果真的搞错了,你要说明一下!一般是不会错的!以上意见,供参考!
  • 你不如到该检察院去问一下,看是怎么一回事.
  • 如果你没有被抢劫,说明是一违者误会不用理他就行啦,如对答复满意,请点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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