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8年买的房子,是贷款按揭的,当时因为父母岁数过限,我又在外地,所以用了弟弟的身份去办理的,但还房贷是大家一起还的,请问如果分家我能分到应有的部分吗?房产办理后,父母有去村里叫人做了份证明,大致是房子是共有的意思,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 2011-08-30 16: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