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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三个月男方提出离婚要退还彩礼吗?有共同生活

离婚 2018-05-19 10: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您所述,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三个月,男方要求退还彩礼的请求不会得到支持。当然,实践中如果彩礼数额较大,人民法院也会酌情判决部分返还。 以上解答,若还有疑问可当面免费咨询,若满意请给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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