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今年53岁,自1993年4月开始在某公司工作,截至2011年已满18年。工作期间,公司一直不肯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前几天,公司规定: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在岗临时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11年以后至退休的社会保险费,2011年以前的社会保险费不再缴纳。公司说我我年龄大,离退休仅剩7年,所以拒绝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我想让公司给我缴纳所欠18年的社会保险费以及至退休的社会保险费,并签订劳动合同。我想咨询律师:1、我该如何维权?2、向哪个部门去申诉?3、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视同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还用不用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诉讼 2011-08-27 15: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鉴于你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交各项社会保险。并且应当从2008年2月1日开始给你发双倍工资。详细情况请和本律师电话联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蚌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