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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二人是隔壁邻居,一日,丙委托甲帮忙卖稻,雇乙的拖拉机运输,乙顺利将稻拉至售卖点,然后按照往常一样为别人带一车货回家。甲卖完稻后,在路边乘凉刚好碰见乙拉货回头,遂乘乙的顺便车回家,乙没有拒绝。然而,在快到家的时候,乙并没有按习惯路线返回,而是朝回家相反的方向行驶,由于在转弯途中道路颠簸,加上甲没有心理准备而且乘车时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甲从车上摔落,手臂被拖拉机后轮挤压,手臂皮肤在接触地面的一边造成大面积撕脱伤,当时乙立即拨打了医院电话,但是没有报警。最终,甲花了将近四千块钱的医疗费,住了18天的医院,出院后还要休息两个月。乙在甲住院期间主动付给甲一千块钱医疗费。但是,距离甲所花费用任有差距。请问专家:此案例中甲、乙、丙三者责任如何分担?费用应包含哪些?具体没人分担多少?谢谢!

其他 2011-08-29 13: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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