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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试用期6个月,签了合同,同合同说离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可我还在试用期,不是说试用期期间提前3天就可以了吗?像这种情况,需要如何处理?工资怎么算?

其他 2020-09-27 06:5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提前三天通知,单位不支付工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以加班工资为例,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就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的,属于违法现象。单位不在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 根据根据,劳动者辞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的提前三日通知。但是,如果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特殊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 提前三天即可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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