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员工1.3入职,到4.2满试用期三个月其中,3.30用人部门主管向人事部提出延期一个月转正,4.12人事部才给员工发出转正申请,但是用人部门主管并无发出延期的邮件通知,而人事部也没有介入,并也没有跟员工说好延期。5.2用人部门主管认为没有通知的情况下,默认了员工的转正,此时员工也并没有了解到他曾经被延期,当时已经算是默认转正。5.21公司发放工资,人事部还是按试用期工资发给该员工,该员工提出疑问,为什么转正工资这么少,这才发现自己真的被延期了。人事部门跟用人部门主管沟通,还是决定要延期,而后跟员工沟通,员工也接受。请问这样的被延期,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吗

其他 2018-05-25 22: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