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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施工的过程中,有人在工地上滑倒,前期我方已垫付四千多元医疗费,对方报了工伤,我方还要赔偿吗?

工伤赔偿 2018-05-22 18:1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 你和对方不是一家单位的,如果你方有过错,仍可能被要求赔偿。
  • 需要的,买了工伤保险的话最后医药费由工伤保险负担
  • 一般需要赔偿
  • 对方,我方,是什么主体?两者有劳动关系吗?还是施工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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