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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保险买了一份非营运的交强险和商业险,车是自己个人的行驶证也是非营运的。去年在8月发生交通事故,三者骨折,当时保险公司垫付8千,医药费用了几万,前些天收到保险的拒赔通知书,我去保险公司问拒赔原因,说在官方网上查到我有道路运费许可证和营运证,请问律师怎么维权?

其他 2018-05-28 15:5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只有以上三种情形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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