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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公司四年,还有一年合同才到期,但是现在他要调我去别的地方,我不去,他说赔我四个月工资,合理吗

其他 2018-05-29 15:1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虽然工厂搬迁但并不能绝对导致你不能继续工作,除非你在工作之初和工厂签订的合同上有条款约定。若你们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地点,现在工厂搬迁,可视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你们未达成协议时,用人单位按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你自己主动提出辞职,那么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的。
  •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工资,满六个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可以,,,,
  • 你好 不违法。
  • 可以劳动仲裁的啊
  • 合法的,支付四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追问】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跟我续约,我可以得到赔偿吗
  • 如果您现在的工作地点,撤销了,或者是搬迁了,你不愿意继续换地方工作。那么这个补偿金是合理的
  • 合理的,按照法律规定就是赔这么多
    【追问】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不同意,现在公司告我的话,我能赔多少
    【回答】去法院解决也是这么多,并且到时候公司可能还不高兴给,还有执行的问题。诉讼还要花时间,非常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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