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有个法律问题想咨询一下,发生了交通事故给对方(无证驾驶的老人驾驶三轮平板车在马路中间行驶)造成了小腿骨折,没有达到残疾评定标准,交通警察判定对方30%责任,车辆一方70%责任,现在保险公司已出理赔方案,给对方赔付18000元左右,他们当时手术看病时自己垫付了18000左右,就相当于从保险公司没有得到额外的赔偿,他们不服,车主让他们起诉,他们不肯非要车主进行赔偿,并且发微信电话进行骚扰恐吓,我想问法律上有规定车主要进行额外赔偿吗?他们的这种恐吓行为是否构成了敲诈勒索,我们可以通过什么方法能解决他们的不断骚扰。多谢您的回复。

其他 2018-05-31 19:4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