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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我前夫是2010年5月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写明他放弃所有财产,并将房屋承租权过户到我的名下。但是离完婚,他就反悔了,以各种借口拒绝办理跟我过户。我已到法院起诉要求他履行此协议,没想到他们家人共同给我告了,说是这套房是他们共同共有,他没权利给我,要求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他们的理由是当时94年他们家拆迁一共分得了5套房,共有5个人,没个人分得了一套,也分别以他们没个人的名字承租了其中的一套,我前夫也以他的名义承租了其中的一套,房本上写的承租人是我前夫,我想请问一下,这算是他们共同共有吗?离婚协议能撤销吗?我是在丰台法院开的厅,是等判决,但是从开庭到现在已经2个月了判决书也没下来,判决书到底多长时间能下来。

诉讼 2011-08-31 07:1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房屋产权是谁的?单从房屋租赁的角度分析,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房屋。具体问题有待进一步细节沟通从而更好应对,如有需要请电话联系。
  • 你好,如果是你前夫承租的公房,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建议带上你的开庭的所有材料当面咨询律师,否则法院判决下来,你很被动。上诉维持原判的比较多。
  • 最长得半年,要求撤销我个人从法理上说的过去,不过您可以主张您前夫安置的部分权利。
  • 你可以询问案件承办法官什么时候宣判。对判决不服的话,可以在上诉期内及时提起上诉。详情可来电咨询。
  • 判决应该很快就可以到你手上了,你可以做好上诉准备,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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