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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位个体船民,因为想造一条船,于是就在一家船厂订下协议(没有合同,只是口头说的那种),由于是来料加工,我买了一些钢材,钢材买了回来,堆在船厂,因为是堆在一起的,要用的钢材在卸货的时候压在底下,所以我找了一些临时工来帮我把我需要的抬出来,说好活包给他们,他们帮我把我要的钢材翻出来,我给他们多少钱,一次结清(口头协议)可是由于他们操作不当,导致其中一人受伤,我想请问一下,这样的情况下,我有责任吗,如果没有的话,是根据那条法律,如果有的话,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其他 2009-04-30 11: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关于你是否承担责任,主要如何界定你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如认定为承揽关系,你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如认定为雇佣关系,你则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 两者之间区分要看的条件才能确定,故现本律师无法对何种法律关系作出判断,
  • 同意付律师的观点。如果你们之间形成雇佣关系,作为雇主你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系承揽合同,一般责任自负。
  • 需要了解你们属于承揽合同还是雇佣关系才能认定责任。具体请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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