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甲欲向某信用社贷款,由于本人借款数额有限,便找到自己的乡邻要户口本,以各家名义借款,并要各家写了一个借款申请书,说是这样就可以了,他认识某信用社的人,完全可以借款成功,责任一切由自己承担。后来甲自己和该信用社以各家的名义于2009年4月25日分别借款5万元,约定还款期限为2010年4月24日。由于某甲说除借用户口本及填写借款申请书外,其他事情一律由他办理,不需各家参与,因此各家也没参与签订该合同,后来甲和信用社工作人员到各家去让他们在已经订立的合同上签字,各家都签了字,但各家没有自留借款合同书等任何书面材料。现某信用社向镇派出法庭起诉(简易程序),要求各家还款及利息等。请问各家应该如何应诉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信用社明知真正的借款人不是各家,而与甲订立的这种合同是否有效? 各家能否基于《若干规定》第17条第三款请求法院代为搜集证据? 如果是自己搜集证据,应该具备哪些证据? 法院是否应该追加甲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诉讼第三人?

金融 2011-08-30 23:5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因为是相邻各户的真实签名,所以贷款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信用社知道实际的情况自己也要承担责任。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甲为被告。自己收集证据有:各家和甲的协议、当时信用社办理贷款知道贷款事实的证据等。如需进一步详细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
  • 合同不能简单的说是否有效,各家可以并非合同的实际借款人主张抗辩!可以申请法院追加与本案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参与诉讼!如有疑问,可以电话联系进一步沟通。
  • 案件复杂,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案件复杂,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
  • 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或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 信用社按合同起诉,没错,关键是信用社贷出的钱在哪,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